2016 年中国男子排球联赛前十二名参赛队比赛报名及报到详情
2016年6月15日至26日在江苏省举行。
二、参与单位
中国男排联赛(2015-2016)十二强参赛球队(上海、北京、山东、四川、八一、河南、福建、江苏、河北、浙江、广东、辽宁男排)。
3. 登记及报到
(一)报名
1. 申请人数
每队可注册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2名、医生1名、运动员18名(含赛季期间临时转会运动员)。领队作为运动队赛风、纪律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出席赛前技术会议。教练员不得兼任团队领导。
运动员须经参赛队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在报名表(B1表)上加盖医疗部门公章。
各队打印填写B1表并加盖公章和医疗印章后,须将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及赛区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5月30日。
2. 资格
(一)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领队和教练员不得兼任运动员。
(二)国家队集训队员返回原单位参加全国排球锦标赛的排球裁判员手册,不受名额限制。
(3)赛季期间允许临时转会,转会名额不受限制。转学手续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办理完毕。
(四)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必须有代表单位办理的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宜。
(五)医师应当是持有合法证件的专业医务人员,具有处理急诊内、外伤的知识和能力。
(二)报名
球队必须在比赛前两天报到,比赛后第二天离开。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详情请参见赛区补充通知。
4. 赛制
(一)竞赛规则
比赛分为分站和决赛,共四站、60场比赛。分站比赛按照中国男排联赛(2015-2016)成绩分组。主办国编号为1,其余参赛球队根据联赛排名编号为2-12。
1、分站赛(共一周,2016年6月15日-19日):
第一站(江苏南通):1、3、5、7、9、11;采用伯杰排列法的五轮单循环比赛。
第二站(江苏泰州):2、4、6、8、10、12;采用伯杰安排法进行五轮单循环赛。
2、决赛(共一周,2016年6月22日-26日):
首轮决赛(江苏吴江):分站首回合成绩最好的两支球队与东道主江苏队以及次回合分站前三名的球队将参加第一场比赛本轮决赛,采用伯格尔的安排方式进行五轮循环赛,最终决出本次锦标赛第一名至第六名的排名。
第二轮决赛(江苏南通):剩余六支队伍参加第二轮决赛,采用伯杰排列法进行五轮循环赛排球裁判员手册,最终确定本次锦标赛第七名至第十二名的排名。
(二)分数排名及计分方法
团队排名根据以下标准和顺序确定:
1、胜场数:胜场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2. 积分:如果胜负相同,则积分高的玩家先行。计分方法为:比赛结果为3:0或3:1时,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当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得2分排球裁判员手册,负队得1分;
3. C值:如果积分仍然相等,则比较C值;
4. Z值:如果C值仍然相等,则比较Z值;
如果两队的Z值仍然相等,则两队最后一场比赛的胜者排名第一;当三支或三支以上球队的Z值相等时,仅在这些球队之间遵循上述第2-4条。计算积分以确定排名。
五、比赛规则
执行中国排球协会批准的《2013-2016年排球比赛规则》。
6、比赛服装、比赛用球
(一)比赛服装:各参赛队须携带三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参赛。
(2) 比赛用球:-。
七、管理委员会
全国排球锦标赛设有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对比赛行使监督和指导权。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受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监督管理,其成员受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管辖。由体育管理中心选拔。
8. 裁判员
参加全国排球锦标赛的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拔,辅助裁判员由各赛区选拔并报排球中心审核备案。
九、处罚
全国排球锦标赛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中国排球协会比赛纪律规定》和《赛区主办协议》执行。
10. 沟通
(一)排球中心组委会
联系人:董伟
电话:
邮件:
(二)江苏赛区
联系人:王亮
电话:
传真:
邮件: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