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注册教练员培训的有关规定、国家体育总局田径中心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的相关要求国家队田径队教练,并按照《中国田径教练员培训计划》的系统安排, “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创新培训工程”中,2016年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班将于2016年9月在上海体育学院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举办。 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培训班时间:
(一)第一阶段为耐力项目团体训练班,将于9月16日至9月23日举行。
(二)第二期为投掷、短跑、跳跃、全能等项目训练班,时间为9月23日至9月30日。
培训班分两个阶段举办。 每期培训班的第一天为报到日国家队田径队教练,最后一天为出发日。
2、培训班地点:
上海体育学院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
3. 培训对象
中国田径协会一线队注册教练员名单附后。
4. 经费
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班的培训费用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承担,学员的路费、食宿费等其他费用由田径协会承担。每个单位。 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60元,超出部分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承担。
五、培训课程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教练员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国家队田径队教练,取消其2017年度中国田径协会教练员注册资格; 他们将无法参加2017年中国田径协会组织的所有全国田径赛事(包括全运会)。 可以参加田径比赛); 不会入选国家队教练员,不会入选中国国家田径队参加国际田径比赛; 不推荐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优秀教练员名单。
(二)参加培训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培训班所有课程内容的学习和考试。 综合训练考核未通过或因故请假无法参加训练的教练员,将于10月份参加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班进行培训考核或2016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否则,您将无法参加2017年中国田径协会组织的全部全国田径赛事(包括全运会田径比赛); 不会入选国家队教练员,也不会入选中国国家田径队参加国际田径比赛; 不推荐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优秀教练员名单。
(三)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教练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次培训的。 须向省、市田径中心书面申请请假。 请假单须由田径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假者必须参加2016年10月补习班的培训和考核。
(四)年满55周岁(含55周岁)的注册教练员,免参加在职培训和资格考核。 欢迎超龄教练报名参加培训。
(五)本次训练班为全日制封闭训练,训练期间不得带运动员参加训练。 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无故缺席。 迟到、早退率超过20%或缺勤率超过10%的,不参加综合考核,视为培训不合格。
(六)国家队教练员因国家任务无法参加训练的,总局田径中心训练部须书面提交不参加年度训练的教练员名单和并报中心审批。 其他国家队教练员需按照培训规定参加年度培训和考核。
(7)每位学员准备并制作“科学培训的理解与实施”交流报告PPT和讲义。 要求:10分钟; 数据准确、层次清晰、观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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