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比赛场地要求及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场地规定
1.3.4 进攻线 每个球场距中心线3米处有一条进攻线,标志着前场区域。在国际排联世界比赛中,每条进攻线两端画5条长15厘米、宽5厘米、间隔20厘米的虚线,总长1.75米。 1.4 区域和间隔 1.4.1 前场区域位于中心线中心线与进攻线之间。前场区域被认为向外延伸至边线直到无障碍区边缘。 1.4.2 发球区 发球区宽9米,位于端线后。在端线后方两条边线的延长线上各画一条长15厘米、垂直于端线、距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短线的宽度包含在发球区内。发球区的深度延伸至无障碍区末端。 1.4.3 换人区 两条攻线延长线之间、记分牌侧边线外侧的区域为换人区。 1.4.4 热身区 在国际排联世界比赛无障碍区外的队员座位远角画出一个3m×3m的热身区。 1.4.5 罚球区 罚球区位于控制区内每条端线延长线后面,设两把椅子,长1m,宽1m,线宽5cm,颜色为红色。 1.5 温度 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0℃(50℃)。国际排联世界比赛的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77℃),且不得低于16℃(61℃)。 1.6 照明 国际排联世界比赛的室内照明度距比赛场地地面1米高处测量,应为1000-1500勒克斯。
2 球网和网柱 2.1 球网高度 2.1.1 球网设在中线上方,男子2.43米,女子2.24米。 2.1.2 球网高度应从球场中心量起,球网两端(边线上方)高度必须相等汽排球比赛规则,且不得超过规定的球网高度2厘米。 2.2 构造 球网为黑色,宽1米,长9.50-10米(每边标线外25-50厘米),网孔直径10厘米。沿网顶整个长度缝制7厘米宽双层白色帆布条。帆布条两端留有孔,用绳子系在网柱上,使网顶保持绷紧。有柔性钢丝穿过帆布条,将球顶绷紧并固定在网柱上。 2.3 标志带 两条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带为标志带,系在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标志带算作球网的一部分。 2.4 标志杆 标志杆为两根可弯曲的杆,长1.8米汽排球比赛规则,直径10毫米,由玻璃纤维或类似材料制成。两根标志杆设在标志带外球网的不同侧。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凸起部分每隔10厘米应漆成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是红白相间。标志杆算作球网的一部分,并被认为越过球网的边界。 2.5 网柱 2.5.1 两根网柱设在两条边线外0.5至1米处,高2.55米,最好可以调节高度。在国际排联世界比赛中,网柱应设在两条边线外1米处。 2.5.2 网柱应为圆柱形、光滑、无拉链。
一切危险设施和障碍物必须予以移除。 2.6 附加设施 所有附加设备必须符合国际排联的规定。 3 球 3.1 球为圆形,球壳为软皮或合成皮,内胆为橡胶或类似材料。国际排联世界比赛使用的合成皮球和彩色球必须经国际排联批准并符合其标准。 周长:65-67厘米。 重量:260-280克 气压:0.30-0.325千克/厘米2(294.3-318.82毫巴) 3.2 统一性 比赛所用球的特性,包括周长、重量、气压、品牌和颜色必须符合统一的标准。国际排联世界比赛、国家联赛和锦标赛使用的球必须经国际排联批准或由国际排联授权。 3.3 三球制 国际排联世界比赛应采用三球制。拾球员设 6 名,分别在无障碍区四角及第一和第二裁判员后面。第二节参赛人员4 队伍4.1 队伍组成4.1.1 每队最多有队员 12 名、教练 1 名、助理教练 1 名、训练员 1 名、队医 1 名。在国际排联世界比赛中,医生必须事先经国际排联批准。4.1.2 除后排自由防守队员外,由一名队员担任队长,队长须在计分表上注明。4.1.3 只有在计分表上登记的队员方可入场参加比赛。教练和队长在计分表上签字后汽排球比赛规则,计分表上登记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
4.2 球队位置 4.2.1 比赛期间,替补队员应坐在本队球场边的球队席上或热身区内。教练和其他队员也应坐在球队席上,但可以暂时离开。球队席位于记录台两侧,无障碍区外。 4.2.2 比赛期间,只有队员可以坐在球队席上参加赛前热身活动。 4.2.3 替补队员可进行无球热身活动,具体如下: 4.2.3.1 比赛期间,在热身区; 4.2.3.2 暂停或技术暂停期间,在本队球场后面的无障碍区。 4.2.4 比赛间,球员可以在无障碍区内进行有球热身活动。 4.3 服装 球员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必须相同)和运动鞋。 4.3.1 全队的上衣、短裤和袜子的颜色、款式必须统一(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衣着整洁。 4.3.2 运动鞋必须是软而轻的橡胶或皮底无跟鞋。国际排联世界大赛不允许穿鞋底带有黑色标记的鞋子。上衣和短裤必须完全符合国际排联的标准。 4.3.3 运动员的上衣必须有号码,从1到18。 4.3.3.1 号码必须位于身体前后中间,并与上衣颜色明显区别开来。 4.3.3.2 正面号码高至少15厘米,背面号码高至少20厘米,号码线宽至少2厘米。国际排联世界大赛运动员的短裤在右腿处必须有4-6厘米高的号码,号码线宽至少1厘米。
4.3.4 队长上衣号码之下应有一条长8厘米、宽2厘米与上衣颜色不同的横条。 4.3.5 禁止穿不符合规则规定号码的服装和与同队其他队员颜色不同的服装(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 4.4 更换服装 第一裁判员可允许一名或多名运动员: 4.4.1 赤足比赛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中不允许赤足比赛。 4.4.2 在场间或换人后更换湿的或破损的服装,但必须是颜色、款式和号码相同的。 4.4.3 天气寒冷时可以穿训练服,但全队服装颜色、款式必须相同(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号码须符合4.3.3的规定。 4.5 禁忌物品 4.5.1 禁止佩戴可能对运动员造成伤害和增加力量的物品。 4.5.2 运动员可以戴眼镜比赛,但风险自负。 5 队领队、队长和教练应对全体队员的行为和纪律负责。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不能担任队长。 5.1 队长 5.1.1 比赛前:队长代表本队在记分表上签字并抽签。 5.1.2 比赛期间:队长担任场上队长。队长不在场时,教练或队长应指定后排自由人以外的另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代其行事,直至该队员离场或队长返回,或直至该局结束。仅在场上的队长可以在死球期间与裁判交谈:5.1.2.1 要求解释规则及其执行,并传达队员的问题或要求。
如果对解释不满意,可以选择立即向第一裁判员提出抗议并作出声明,并保留在比赛结束时在记录表上写下正式抗议的权利。5.1.2.2 请求允许:1)更换全部或部分制服;2)检查双方球员的位置;3)检查地板、球网和球等。5.1.2.3 请求暂停或换人5.1.3 赛后:5.1.3.1 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录表上签字以确认比赛结果;5.1.3.2 如果他已向第一裁判员作出声明,经进一步确认后,可以在记录表上对裁判员对规则的解释或执行提出正式抗议。5.2 教练员5.2.1 教练员应自始至终在比赛区外负责。他联系第二裁判员填写位置表,请求暂停或换人。 5.2.2 比赛前:登记或核对记录表上队员的姓名、号码并签字。 5.2.3 比赛期间: 5.2.3.1 每局比赛前填写位置表,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 5.2.3.2 坐在记录员端附近的球队席上,但可以暂时离开; 5.2.3.3 请求暂停或换人; 5.2.3.4 可以像本队其他成员一样向场上队员发出指令。发出指令时,可以站立或走动在球队席前延长进攻线与热身区之间的无障碍区域内,但不得干扰或拖延比赛。 5.3 助理教练 5.3.1 助理教练坐在球队席上,但没有权力。
5.3.2 教练员若必须离队,经场上队长要求,第一裁判员同意,可承担教练职责。 第三节比赛方法 6 得一分、赢一局、赢一局 6.1 得一分 6.1.1 得分 一队得一分 6.1.1.1 球成功落在对方场区; 6.1.1.2 对方犯规; 6.1.1.3 对方受罚。 6.1.2 犯规 当队员比赛行为违反规则(或以其他方式构成犯规)时,裁判员将根据以下规则进行判定和决定: 6.1.2.1 如果两名或两名以上队员同时犯规,则只判定第一次犯规; 6.1.2.2 如果两名队员同时犯规,则判定为“双方犯规”,并重新比赛。 6.1.3 赢球结果 一球仅指从发球开始到球成为死球的过程。 6.1.3.1 发球队赢一分,继续发球; 6.1.3.2 接球队赢一分,获得发球权。 6.2 胜一局 每场比赛(决赛第五局除外)先得25分,并领先对手2分的队获胜。当比分是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有球队领先2分(26:24、27:25)。 6.3 胜一局 6.3.1 赢三局的队获胜一局。 6.3.2 若比赛以2:2打平,则决赛(第五局)15分后领先对手2分的队获胜。 6.4 弃权及阵容不完整 6.4.1 如果一支球队在被叫到后拒绝比赛,将被宣布弃权。
对方每局比分 25:0、3:0 获胜。 6.4.2 如果一支队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到达比赛场地,应宣布其弃权,并按规则 6.4.1 处理。 6.4.3 如果一支队被宣布在一局或一场比赛中有不完整的阵容,应输掉该局或比赛,并获得赢得该局或比赛所需的分数和局数。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分数和局数。 7 比赛的组织 7.1 抽签 比赛开始前,第一裁判员应抽签决定先发球的球队和场区。在决胜局前,应再次抽签。 7.1.1 双方队长均应参加抽签。 7.1.2 抽签的获胜队可以选择: 7.1.2.1 发球或接发球; 7.1.2.2 或场区。另一队选择剩余部分。 7.1.3 如果两队单独热身,先发球的队应先使用球网。 7.2 热身 7.2.1 比赛开始前,如果有其他场地可供该队比赛,可以在网上比赛 6 分钟,如果没有,可以比赛 10 分钟。 7.2.2 如果队长要求单独使用球网,可以按照规则 7.2.1 各自使用 3 分钟或 5 分钟。 7.3 首发阵容 7.3.1 每队必须始终有 6 名球员参加比赛。球员的轮换顺序应按照位置表上登记的顺序进行,直至比赛结束。 7.3.2 每场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必须及时在位置表上登记首发阵容,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 7.3.3 未列入首发阵容的队员,将作为该场比赛的替补队员(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 7.3.4 位置表一旦交给第二裁判或记录员,除正常换人外,阵容不得更改。 7.3.5 当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 7.3.5.1 比赛开始前,如果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必须按照位置表进行纠正,不予处罚。